News新闻中心
企业新闻
行业新闻
热门推荐
• 陕西西安锅炉废气检测检测中的一些规格参数
• 环境检测新动向
• 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联合发文加强水利规划环评
• 两部委颁布煤电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
• 废气处理方法
• 陕西空气环境检测提示您空气中的废气来源与哪里
• 含毒废水处理
• 室内环境检修
• 中国环境检测仪器展览会
• 安全饮用水标准
• 饮用水水质检测的重要性及意义
• 西安甲醛检测机构专业检测仪器有哪些?
• 陕西甲醛检测告诉你甲醛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 市委党校及配套住宅地块(地块编码:610128301003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饮用水水质检测靠感官来发现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两部委颁布煤电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

点击数:14034 时间:2014-04-17 17:26:29
          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目前,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5分钱,脱硝电价为每千瓦时1分钱,除尘电价为每千瓦时0.2分钱。
  《办法》规定,环保设施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超过限值1倍以内的,没收环保电价款,不予罚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处5倍以下罚款;对在线监测等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予以严惩。
  《办法》要求,发电企业必须安装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和电网企业联网;加强对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和新闻舆论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省级环保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告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发电、电网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环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西安高新五路2号创拓大厦113室

电话:400-029-6676

手机:13991122493(白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企业展示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企业新闻
行业新闻
荣誉资质
资质证书
荣誉证书
服务项目
水和污水
环境空气和废气
室内环境
噪声和振动
土壤和固废
民用建筑工程
油气回收
其他
法律法规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9 香港六和资料大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6005803号-1  技术支持/名远科技